研发【2016】6号
根据《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》学位办[2016]5号文件,我校可推荐委员的专业学位包括公共管理、法律、翻译、会计等。请相关学院根据委员遴选条件,研究提出各教指委新一届委员人选的推荐名单。
一、委员遴选条件
1.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公正廉洁。
2.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,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。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或相关领域专家,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。一般应为我校在岗的教授,并具有博士学位。
3.组织协调能力较强,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。
4.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1956年2月1日以后出生),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5. 有关学院推荐委员人选,每个教指委限推荐1名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根据以上遴选要求,填写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1)和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于2016年3月21日前各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ehong@ustb.edu.cn。
附件1: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
研究生院
2016年3月17日










